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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部门开出“三剂药方”规范企业用工外包
    作者:    发布于:2018/2/27    浏览次数:485

      “用工单位于2017年3月1日前,将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低至其用工总量10%以内。”这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于外包用工的最新的法律规定。为规范企业用工外包避免用工纠纷,无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开出了“三剂药方”。

      新区一家企业的人事部刘经理颇为头疼,因为直到近期,其单位劳务派遣工的比例仍然维持在70%以上,远超国家规定的标准。如何在法律规定时间表内降低劳务派遣工使用比例,克服比例过高带来的法律风险,成为摆在他面前的一道难题。随着去年3月1日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正式施行,用工单位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将使用劳务派遣工占用工总量比例降至10%以下,多数企业都面临着与这家企业类似的用工结构调整问题。怎么办?于是部分企业为规避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限制,开始尝试采用劳务外包形式规避法律风险。

      但是,由于少数企业在劳务外包使用中存在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问题,引发了多起劳动纠纷乃至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此,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近期,共同向使用劳务外包的用工单位发出《关于规范有关单位劳务外包使用行为的建议书》。《建议书》提出“慎重选用异地劳务承包单位”、“及时签订合法、有效、明确的劳务外包合同”、“自觉监督劳务承包单位劳动用工”等三条提醒和建议。

      另据了解,同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近期也在对劳务外包行为开展执法检查。相关负责人称,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尤其是‘假外包真派遣’的问题,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此属于违法,我们提醒用工单位要格外注意。”根据规定,“假外包真派遣”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违法,一经查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到1万元标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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