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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这笔钱不按时缴 今年将不能报销医药费
    作者:    发布于:2018/5/10    浏览次数:447

    1月4日,天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申报缴费期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今日6时,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启网上自助缴费功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小编提醒,未能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务必抓紧缴费,否则将影响2018年的医保报销。

    多地下发通知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申报缴费期延长

    天津市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1月4日,天津市人社局通知,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申报缴费期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

    延长申报缴费期期间,各类参保人员可按原渠道办理申报缴费手续。同时,延长申报缴费期期间办理申报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缴费结算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先行垫付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为尽可能使牡丹江市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近日,记者从牡丹江市人社局获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费将延迟至1月20日。人社部门提醒,还未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的市民注意,务必从即日起至1月20日之间工作日来续交2018年医保费,否则将可能影响医保报销。

    河北省张家口市

    据河北省张家口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7年10月8日至2018年2月28日集中进行征缴。

    该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申报缴费期为2017年10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在这一时间段集中缴纳,早办理早受益。

    河南省焦作市

    为确保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河南省焦作市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时间延期至2018年3月31日,未能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请抓紧缴费,逾期将不再给予补缴,且不能享受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具体咋操作?

    各地的缴费期限、标准、报销比例不一样,以北京市为例:

    如何参保缴费

    覆盖人群

    城乡老年人为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北京市户籍城乡居民。

    学生儿童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北京市户籍在校学生,和非在校的北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且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

    劳动年龄内居民为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北京市户籍城乡居民。

    缴费期限

    2017年12月1日—2018年2月28日

    缴费金额

    城乡老年人180元/年、学生儿童180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300元/年。

    缴费地点

    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特别提醒:

    北京市托幼机构将不再能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托幼机构就读的儿童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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