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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劳务派遣讲述哪种类型员工不能被列为裁员对象?
    作者:    发布于:2018/6/11    浏览次数:444

      山东劳务派遣强调如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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