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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修改全部涉及“劳务派遣”
    作者:    发布于:2018/6/24    浏览次数:308

    对于修正案草案提出劳务派遣行业必须政府批准才能进入、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简称“三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广州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旦劳务派遣需要行政许可,该行业将重新洗牌。同时由于草案将劳务派遣性质明确限定,不少原先从事劳务派遣公司开始改做业务外包,而一些雇佣大量劳务派遣工人的企业,则在另谋出路。

    广州萝岗一家物流公司人士主管韩小姐一直关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的修订。“不关注不行,一旦法律通过了,虽然会想办法钻空子,但肯定是要遵守的。草案通过后,我们使用劳务派遣的空间基本没有了,劳务派遣的三性规定得很严格。”韩小姐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公司都是长期、主要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跟此次草案规定正好相反。“我们对草案不赞同也没用,现在就需要未雨绸缪,另想办法了。否则法律通过了,公司将面临人手不够问题。”

    她提到的“三性”是指修正案草案第六十六条提到的: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草案明确规定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

    “三性”也引发了较大争议。人力资源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赵曙明认为,此次草案关于“三性”的界定缺乏操作性。“如果把临时性界定为岗位期不超过六个月,有的单位在到期后可以再次派遣,就能规避法律;辅助性,如果说是为主营岗位服务,大学除了教师,其他人员是不是辅助性的工作;替代性,脱产学习、休假是多久?草案制定的根本问题是要做到派遣员工和非派遣员工能享受同等待遇。”

    很多劳务派遣纠纷都需要走司法程序解决。广州一个区级检察院从事民事案件方面的检察官认为,从具体的操作层面出发,草案中关于劳务派遣“三性”的明确界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劳动派遣将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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