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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政策新解读
    作者:    发布于:2018/6/27    浏览次数:375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在多个城市开展合并实施试点。重庆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在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方面引发不少关注。大家关心的是职工所享受的待遇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在全面二胎后,生育保险能起到多大的保障?下面我们一一解读。

    效能上,两险合并实施可以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通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而且,两险的管理服务基本一致,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

    待遇上,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重庆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另外,该政策实施后,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因此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变,更不会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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