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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台人员如何办理职工社保登记业务?
    作者:    发布于:2019/3/6    浏览次数:605

    问:港、澳、台人员如何办理职工社保登记业务?

    答:港、澳、台人员办理新参保业务分为三步:第一步,应先准备以下材料:(l)单位提供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2)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3)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4)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6)《青岛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第二步,用人单位带齐上述材料,到区社保中心进行派号;第三步,派号成功后,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录人派号及职工信息,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社保中心、上地或万寿路分中心提交办理:(1)《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2)《青岛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3)港澳台通行证复印件一份;(4)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一份;(5)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存有新参保人员信息报盘文件的U盘(文件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生成,后缀名为.dat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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