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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周岁职工身份为干部的女职工如何办理职工社保登记业务?
作者: 发布于:2019/8/20 浏览次数:1030
摘要:
问:已超过50周岁,职工身份为干部的女职工如何办理职工社保登记业务?
答:女干部身份的职工在本人达到50岁周岁生日当月从未上过社会保险要办理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只能通过企业版采集软件录人员工信息,打印相关表格到区社保中心、上地或万寿路分中心提交材料办理。携带材料如下:(1)(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2)《青岛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3)登记职工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等比例复印件一份;(4)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或出具的该人员干部身份证明;(5)存有新参保人员信息报盘文件的U盘(文件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生成,后缀名为.dat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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