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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办理退休能否将养老保险转入青岛?
    作者:    发布于:2019/10/3    浏览次数:267

    问:已经在外地办理了退休,随子女居住在青岛的退休人员,能不能将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青岛?

    答:不能。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第二条明确指出,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现行转移接续政策是解决人员在跨省市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权益累加计算的问题,而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已经确定,没有再进行累加、衔接缴费记录的问题了,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再转续养老保险关系。为了使在外地退休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退休人员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异地支付,以保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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