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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从外地转入养老保险提交材料不一样?
    作者:    发布于:2019/10/6    浏览次数:254

    问:同样是从外地转入基本养老保险,为什么提交的材料不一样,有什么区别吗?

    答:根据京社保发(2010〕5号文件精神,2010年1月1日之前基金到位(以银行汇款单据时间为准)的,按原流程办理,2010年l月1日之后基金到位(以银行汇款单据时间为准)的,应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按新流程办理。即:2010年1月1日前外地社保已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准确无误汇人青岛的按原异地养老保险转人流程办理,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正式实施后,办理跨省市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应按新的转移接续相关流程办理。对于参保单位及职工而言,两种经办流程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及缴费年限的累计并没有任何改变与影响,只是在提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上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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