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新闻动态
新闻搜索
 
 
文章检索
    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是否合法?
    作者:    发布于:2019/12/27    浏览次数:406

    不合法

    对于企业不缴、少缴、漏缴等情况,《社会保险法》第86条和《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当前位置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5 青岛联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