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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是兼职人员,如何办理职工社保登记业务?
    作者:    发布于:2020/3/29    浏览次数:256

    问:参保人是兼职人员,如何办理职工社保登记业务?

    答:兼职人员只能参加兼职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办理该员工登记时,登录企业版软件录人员工信息,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社保中心、上地或万寿路分中心提交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手工录人即可办理职工兼职工伤登记业务。(1)《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2)《青岛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3)携带表格、登记职工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比例复印件(正、反面)一份;(4)新参保人员的兼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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