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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前公积金调整已有多次
    作者:    发布于:2021/1/17    浏览次数:390

    梳理青岛公积金政策发现,公积金在贷款、提取上已作出过较大调整。

    自去年以来,青岛市积极贯彻上级要求,一是放宽了公租房提取条件;二是降低了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60%降到20%和30%;三是开展了全国异地贷款业务;四是制订并实施了《青岛市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五是开展了冲还贷业务,改变了提前还款提取流程,积极发挥了稳增长促消费的拉动作用。

    了解到,今年1-7月份,全辖缴存住房公积金90亿元,同比增长12.2%,占全省缴存总额的19.7%;向11587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35.6亿元,同比增长39.5%,占全省总额的15%;11.8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47.8亿元,同比增长11.9%,占全省总额的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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