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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的生育津贴能领到多少钱
    作者:    发布于:2021/5/7    浏览次数:356

      您好,青岛社保代缴公司的小编为您解答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包括基本医疗所必须的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和材料费)。

      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并发症、合并症的费用是指生育产假期间并发症和生育当期合并症、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费用。

      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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