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新闻动态
新闻搜索
 
 
文章检索
    医保卡去年丢了,应该怎么办
    作者:    发布于:2021/7/14    浏览次数:393

      您好,青岛社保代缴公司的小编为您解答医保卡给我们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由于医保卡密码一般都很简单,丢失医保卡后需要及时挂失,挂失后要注意,及时去社保局补办。有很多人因为没有挂失导致医疗保险卡余额被盗刷的现象,其中也有人不知道医保卡挂失也是有时限的,一直不去补办等到挂失失效,还是面临医保卡有被盗刷的可能。以下大家保小编给您提供关于医保卡丢失后怎么补办的问题。

      一、具体办法如下: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3、参保人有正常使用的《社保卡》的,不再补换《医保卡》。

当前位置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4 青岛联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