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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消息: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
    作者:    发布于:2016/10/23    浏览次数:777

      青岛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消息: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 记者昨从青岛市社保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规定,我市企业单位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今年申报时间为7月1~23日。

      据了解,具体申报工作规定为: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2930,下限为2590。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290同时不高于12330申报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592.20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164.50元。其中,已开通网上申报企业必须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单位申报”模块中的“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或“批量缴费基数申报”子模块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企业单位从7月1日起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首页右上角“青岛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系统”点击进入下载本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和汇总表,或携电脑U盘到市社保局(丹溪路289号104办公室)拷取单位参保人员名单。

      参保人员名单经单位申报确认后的电子文档U盘、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二份的纸质汇总表(用A4纸)于7月23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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