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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年内将上调
    作者:    发布于:2017/1/23    浏览次数:604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0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初步方案目前已经正式确定,在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后进行发布。据悉,此次调整将是两年来我省首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2006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00元、450元、510元、580元四档,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合并档次并上调整为450元、550元和650元3档,上调幅度在10%左右,青岛市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县选择650元作为最低工资标准。今年,随着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青岛市的标准也将相应上调。

    据介绍,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同时,用人单位为工人提供的食宿费用也不能纳入最低工资中。

    记者还了解到,山东今年还计划出台《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山东省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同时,山东今年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记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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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个省市已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在去年各地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之后,随着经济逐步企稳回升,今年已有11个省市调整并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超过两成,上海、浙江、广东最低工资标准首超千元。

    今年尚未调整的地区,也将根据本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等因素,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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