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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局对青岛社保参保人员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2/23 浏览次数:606
摘要:
近期,我局发现有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印鉴、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个体参保人员划拨社会保险费协议书等资料冒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代理社会保险业务,诈骗钱财。为此,我局特作如下公告:
一、我局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二、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社保业务由市、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站就近就地免费办理,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银行帐户代扣代缴,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在《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上明确载明。
三、希望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一旦发现受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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