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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社保网上经办业务操作指南(1)
    作者:    发布于:2017/3/18    浏览次数:558

    1、申报人员变更

    第一步:成功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过后,点击页面右边树形菜单中的申报人员变更模块。

    申报人员变更:包含了人员增加、人员减少

    1.1人员增加

    人员增加提供两种方式录入资料,界面直接录入、批量导入。

    需要审核的信息:增加时间在系统时间上月之前(不含上月)的需要到柜面提交对应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资发放情况表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申报人员类别为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或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的人员,须提供加盖行政公章的人员户籍证明复印件到柜面审核。

    1.1.1人员增加界面录入

    数据提交成功后,请根据需要审核(a.参保时间审核b.人员续保类别)的人员名单,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对于错误信息,请根据错误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注意事项:

    1、对于参保在册的人员(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在册)系统自动判定增加失败,该类人员在申报数据查询中查询。

    2、个人编号:初次参保人员不需要填写社保编号,再次参保人员请准确填写社保编号

    3、姓名:姓名请准确填写,在姓名前,中间、后请不要添加空格

    4、身份证号码:用户身份号码最后一位为识别码X,输入时请选择英文输入法的大写X

    5、人员类别:请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申报人员类别为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或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人员户籍证明复印件到柜面审核

    6、参保时间:参保时间在系统时间上月之前(不含上月)的需要到柜面提交对应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资发放情况表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1.1.2 人员增加批量导入

    在人员增加的界面内下载批量导入格式(请勿随意修改格式)

    保存EXCEL表格,点击一般人员增加页面内的浏览…选择导入的EXCEL表格文件。

    导入批量导入文件,导入成功后,请点击提交数据,完青人员增加操作。

    1.1.3人员增加查询及删除

    1、人员增加查询

    点击页面右边树形菜单中的申报数据管理模块。申报项目选择人员新增,点击查询。

    备注:1、业务受理状态—处理失败的人员请根据执行错误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

    2、业务受理状态—处理成功的人员表示该人员已经新增成功

    3、业务受理状态—已申请未处理表示社保机构还未处理您提交的人员

    2、人员增加删除

    点击页面右边树形菜单中的申报数据管理模块。申报项目选择人员新增,点击查询,勾选上需要删除的人员名单,点击 删除即可。

    提示用户操作成功,申请已取消表示该人员新增的申请已经删除成功

    备注:业务受理状态必须为已申请未处理的人员才能删除

    1.2人员减少

    人员减少提供两种方式录入资料,界面直接录入、批量导入。

    1.2.1人员减少界面录入

    填写完毕提交后,请根据需要审核的信息名单,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对于错误信息,请根据错误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注意事项:

    1、如果本次减少人员超过10人,请使用报盘导入功能减少人员;(下载批量导入格式)

    2、提交后,可到申请数据查询模块中选择人员减少查询审核、处理结果;

    3、减少时间最早在系统时间上月;

    4、办理本业务前,请先核实本单位无欠费后再办理人员减少。

    1.2.2人员减少批量导入

    在人员减少的界面内下载批量导入格式(请勿随意修改格式)

    保存EXCEL表格,点击一般人员减少页面内的浏览…选择导入的EXCEL表格文件。选择批量导入文件,导入批量导入文件。导入成功后,请点击提交数据,完青人员减少操作。

    1.2.3人员减少查询及删除

    人员减少的查询及删除操作方式同人员增加,只需要更改申报项目为人员减少后面模块如单位一般资料修改,特殊资料修改,补中断,补差额的查询以及删除方式都可以参照人员增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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