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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劳动部门发出通知:延长服务期薪水不能降
    作者:    发布于:2017/11/4    浏览次数:496

      事实上,黄浦、徐汇、杨浦的劳动、工会部门在近2年中至少接到了50多起此类涉及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而引发的纠纷。

      昨天,当张齐鸣拨打劳动法苑咨询热线时被明确告知,按照本市劳动部门新出台的《通知》,他可以照拿5000元的薪水。

      据了解,该《通知》明确,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

      据悉,《通知》还明确,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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