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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为留住人才促进社会转型,留青毕业生改派期调整为三年
作者: 发布于:2016/6/4 浏览次数:1205
摘要:
5月4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2012年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驻青高校毕业生的派遣期由现在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就业的驻青高校毕业生,可在三年内办理派遣和改派手续,改派次数由现在的一次调整为两次。所谓的派遣期,是指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一段时间内,可以办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这段期限叫做派遣期。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在青岛先落户、后就业,找工作时间定为毕业后三年,这三年就是指派遣期,相应的派遣期内毕业生所享受的就业、创业利好政策,也将增加一年。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派遣期增加一年后,有利于毕业生在各企业和城市间流动,落户将更加容易。“只要有企业接收,就可以落下户口,而此前规定的两年后,要想再落户就要按照人才引进办理,过程更加麻烦。”该负责人表示,派遣期的延长有利于人才在各企业、各地区之间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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