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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怎样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作者:    发布于:2016/10/29    浏览次数:590

      劳动者在怎样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很多,比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等等。

      现实生活中,一些订立短期劳动合同的职工,由于担心账户转移手续繁琐或不愿意承担个人缴纳部分;有的单位为省钱或省事,故意逃避,在不缴纳社会保险上与少数劳动者一拍即合。但用人单位出于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敬畏,又不敢明目张胆地不缴,于是“创造”出了很多规避社会保险的替代形式,如高薪代保,即双方约定,用人单位以较高的劳动报酬代替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员工个人承担且风险自负;工资代保,即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中包括单位应当承担的保险费用;商保替代,即用人单位给员工买商业保险代替缴纳社会保险;放弃声明,即让职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协议或承诺等等。

      这些法律条文明确告诉我们,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什么借口,也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范畴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没有任何变通形式。尽管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双方采用签订协议的方式约定劳动者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但由于这种协议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和有关各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在怎样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法》第73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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