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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作者:    发布于:2016/6/26    浏览次数:1022
    法律风险管理是适应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动态过程,其各步骤之间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闭环。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劳动法律风险管理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没有一个完美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管用十年。 一个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无法用在“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的微小企业身上。一个生产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也不能照搬贸易企业的体系。只要企业这台机器在动,法律风险管理这个链条就在动。法律风险管理不是独立于企业管理之外的管理,必须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 劳动法律风险作为企业的重要风险范畴,也应纳入企业决策,成为重要考量因素。企业在涉及员工的任一决策事项都应考虑劳动法律风险。纳入决策企业所有决策都应综合考虑风险,以便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融入管理法律风险发生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其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都不可能脱离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法律风险管理必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成为整个企业机器运转联动的一部分。 劳动法律风险管理,要落实到所有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全员参与劳动用工风险管理不是人力资源部门一家的事,如果其他部门、其他相关人员不参与不配合,就会成为漏水的木桶,掉链子的一环。全程管理法律风险产生于劳动用工的各个环节,从招聘、入职、试用、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到退工的每个环节都有可能留下隐患,成为用工风险管理的致命伤,使得企业在诉讼中落败。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企业战略管理、绩效管理、业务管理、信息管理等密切相关, 要与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劳动法律风险管理要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等活动只有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与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劳动法律风险管理要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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