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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社保局将推出七大措施改善民生
    作者:    发布于:2017/2/26    浏览次数:582

    青岛社保局下半年将推出七大措施:

    一、经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率先出台了《青岛市就业促进条例》,此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围绕天府新区建设、再造产业青岛对人才的需求,组织天府新区内重点企业赴南京、长春招揽紧缺高层次人才取得好的效果;优化调整系列培训就业项目推进计划,新增了重大产业培训,青岛市系列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体系更加完善。

    三、青岛市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从7月1日起,青岛市92.5万名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均可每月享受5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

    四、2012年上半年出台三项社保惠民新政:青岛市城乡低收入居民均可贷款缴纳社会保险费;5.12万名原集体所有制等企业无医疗保障的退休人员实现病有所医;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参保群众门诊就医个人负担进一步减轻。

    五、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快速推进,初步建立起以医保经办机构为需方总代表的医保药品及医疗服务费用谈判机制,迄今已开展7批次谈判,涉及460个药品品规,谈判药品费用单价降幅最高达30%。

    六、编制发布《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青岛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青岛市首个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蓉工作五年规划,服务五大兴市战略的青岛市人才建设规划体系全面建立。

    七、出台了有突出业绩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办法,这在全国率先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价的人才类别和身份限制,将符合评价条件的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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